天健网消息(张文西 记者 孙雨竹)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实施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2009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并同时启动了2009年大连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为此,就我市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和今年我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专门项目,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那么,今年提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有关负责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但是,在实施工作中存在重复选派和政策待遇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日前,中央组织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建立协调机制和统一政策待遇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这个文件精神,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对近年来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起,将由市人事局牵头组织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和由团市委牵头组织的“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统一纳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实行统一名称,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这样以来,目前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项目共有两个,一个是组织部门牵头实施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另一个是人事部门会同教育、卫生等部门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记者:以往大家对我市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比较熟悉,那么它与今年我市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什么关系呢?
有关负责人:大家熟知的“大学生村官”,是对近年来各地选派到农村村级组织任职的大学生的一种称谓。在我市是指列入组织部门实施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人事部门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大学生。我市统筹服务项目后,“大学生村官”仍然存在。
今年我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需要,拓展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范围,不仅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而且选派大学生到农村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进一步发挥服务项目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我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在待遇保障和服务期满就业政策等方面,不仅与我市年初调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政策基本一致,而且结合我市实际吸纳了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在报考公务员、报考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我市的服务项目与国家实现了有效衔接。
2008年以前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和“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人员,将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记者:我市在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有关负责人:为确保统筹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在《关于统筹实施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中,还做出如下规定:
一是建立了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市编委办、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民政局和团市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三支一扶”联席会议制度。并在人事局设立了“三支一扶”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要求各涉农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二是切实根据农村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研究确定招募计划,并将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纳入全国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和政策的衔接事宜。
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工作。
记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是几年?服务期间有哪些待遇保障呢?
有关负责人:“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是2年。两年期间,市、县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合计2万元的标准,支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具体待遇保障包括:
1、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
2、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服务期限视同工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进入企业工作的,服务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4、代偿助学贷款。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代为偿还。
记者:不少大学生都非常关心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问题。在这方面有什么政策规定?
有关负责人:大家知道,各级党和政府实施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锻炼成长和与农村基层单位“双向选择”搭建一个平台,并不是为这些基层单位直接招聘工作人员。因此,这些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存在就业问题。关于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应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并鼓励他们留在服务地就业。为有效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下列7项优惠政策:
1、在事业单位服务的大学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有职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内,其所在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事业单位以及本市直属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条件,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规定的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4、报考公务员,可享受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优惠政策。
5、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6、“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大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大政发〔2007〕12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7、“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需要就业帮扶的,可到服务所在地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各服务中心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记者:今年我市招募多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根据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需要,今年我市计划招募50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对象是大连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大连地区普通高校2009届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招募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招募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募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学招募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30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记者:大学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都要经过那些程序?
有关负责人:今年我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选。具体招募程序是: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5月27日至6月1日期间,通过登录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gov.cn)、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gxbys.com)、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报名。同时,报名人员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接受资格审查。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1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3、面试工作在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导下,由各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组织实施。
4、体检和考核。由各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自行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确定最终人选。
5、岗前培训。市及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有关部门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我市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和要求等。
6、签约上岗。由各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并于9月1日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为妥善解决“支医”大学生的执业医师资格问题,我们还规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支医”大学生,由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年资较高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支医”大学生试用期满,凭试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服务地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满后,应安排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
记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在管理考核方面有哪些规定呢?
有关负责人:我们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考核工作做出了以下四项规定:
一是户档、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乡(镇)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日常管理。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规定,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并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帮助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引导并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三是考核管理。各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验印并统一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要抓紧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做好信息采集、管理、更新等工作。
四是解除协议。“三支一扶”大学生原则上应按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规定予以辞退。